規范無菌室的建設,為微生物檢驗和酵母擴培提供無菌的環境。
2、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工廠無菌室的新建和改造。
3、相關文件及術語
3.1相關文件
《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1-90)
《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GB50346-2004)
《科學實驗建筑設計規范》(JGJ91-93)
《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GB50243-2002)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2003)
《通風空調風口設計規范》
3.2術語
4、內容:
無菌室總體要求:無菌室空氣凈化級別為10萬級,整體布局應合理,使用操作
方便,各功能間分區明確,能夠滿足實驗室認證認可的要求。
4.1無菌室設計和建筑的特殊要求
4.1.1緩沖間內的設施布置要求:
緩沖間包括一級緩沖和二級緩沖,一級緩沖掛衣裝置能滿足將普通工作服與實驗室工作服分開掛放的要求,一個更鞋柜。二級緩沖內應設一洗手池(建議600*450㎜,配備自動感應水),下方不帶柜體,做到不留死角,以便于清洗。
4.1.2其他部分建筑要求:
為了保證無菌室的四周維護、吊頂和地面等平整、防滑、無縫隙、易清潔、不滲水、耐化學品和消毒劑的腐蝕,對建筑的其他部分提出一些特殊要求:
4.1.2.1四周圍護結構:
圍護結構的外圍墻體應有適應的抗震和防火能力。隔斷墻采用厚度50㎜的夾芯彩鋼板,兩側為0.476㎜厚灰白色阻燃型聚苯乙烯彩鋼板。中間泡沫容重為16㎏/m3,單面15g覆膜。框架柱應采用彩鋼板裝飾。彩鋼板陰陽角應采用鋁合金型材裝飾,其中鋁合金圓弧及底板的規格為R=45,非彩鋼板墻面采用乳膠漆:天花板、地板、墻面的交角均為圓弧形且可靠密封。
4.1.2.2吊頂:
采用總厚度50㎜的夾芯彩鋼板,兩側為0.476㎜厚來白色阻燃型聚苯乙烯彩鋼板,中間夾芯層泡沫的容重為16㎏/m3,單面15g覆膜。高度統一為2.4±0.2m
4.1.2.3地面:
鋪設3㎜厚的環氧自流坪地面(綠色)。所有地面不應留地漏,所有出入口處應采用防止節肢動物和嚙齒動物進入的設計。
4.1.2.4門及窗戶:
內走廊處一級緩沖、一級緩沖與二級緩沖之間的門采用鋁合金推拉門,二級緩沖與無菌區之間的門均為彩鋼板密閉單開門。無菌區與中央臺之間的彩鋼隔墻上應分別設一扇鋁合金密閉可視窗(1300*1100㎜)、一個或兩個全不銹鋼連鎖傳遞窗(600*600*600㎜),傳遞窗雙門不能同時處于開啟狀態,傳遞窗內應設紫外消毒裝置。
4.2凈化空調及通風要求
4.2.1總體要求:
4.2.1.1應安裝獨立的送排風系統以控制無菌室氣流方向和壓力梯度。應確保在無菌室時氣流經操作區流向排風口。
4.2.1.2送風口和排風口的布置應該是對面分布,上送下排,應使無菌室內的氣流死角和渦流降至zui小程度。
4.2.1.3送排風系統可以采用回風系統。
4.2.1.4無菌室的送風應經初、中、高三級過濾。
4.2.1.5無菌室的外部排風口應遠離送風口并設置在主導風的下風向,應有防雨、防鼠、防蟲設計,但不影響氣體直接向上空排放。
4.2.1.6空氣過濾器應安裝在送風管道的末端。
4.2.1.7通風系統、空氣過濾器的安裝應牢固,符合氣密性要求。過濾器在更換前應消毒,或采用可在氣密帶袋中進行更換的過濾器,更換后應立即進行消毒或焚燒。每臺過濾器安裝、更換、維護后都應該進行無菌室空氣檢測以確保其性能。
4.2.1.8在送風和排風總管處應安裝氣密型密閉閥,必要時可*關閉以進行室內化學熏蒸消毒。
4.2.1.9在無菌室及緩沖間內不應另外安裝分體空調、暖氣和電風扇等。
4.2.2具體要求:
空調要有足夠功率使室內溫度常年保持在20-24℃,溫度保持在﹤60%.超凈臺潔凈度應達到100級。
4.3電氣及照明要求:
4.3.1總體要求:
4.3.1.1走廊內分別設置動力配電箱及照明箱,電器元件應采用進口產品,配電箱生產企業應具有*資質。
4.3.1.2 照明箱及動力配電箱的電源均來自本建筑物的主配電箱。
4.3.1.3所有電纜及導線均穿鋼管沿吊頂內及沿墻暗敷。
4.3.1.4照明開關、插座均應暗裝,應根據實驗室的要求合理布置單相及三相插座。
4.3.1.5應同時考慮空調通風系統動力用電。
4.3.2具體要求:
無菌核心區及緩沖間內應保證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強光。一、二級緩沖和核心區上方應分別配備一盞普通照明日光燈,其中核心區燈的開關控制安置在核心區門旁,一、二級緩沖的開關放置在靠近一級緩沖門的內走廊處。
4.4消毒設備:
4.4.1核心區吊頂:
核心區吊頂下方應安裝紫外燈殺菌,可采用懸吊式紫外線燈對室內空氣進行消毒,安裝的數量一般為平均1.5W/m3(照射強度為≥70MW/㎝2)。開關控制應高在一級緩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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